若商家所供应之产品或服务未能满足相应品质标准,消费者有权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及买卖双方之间的合约规定,选择退款退货,或是向商家提出更换、维修等方面的请求。
在既无国家法律规定又无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从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享有七天内的退货权利。
如在七日之后发现商品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消费者仍可选择及时退货;
但若未达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则有权要求商家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换、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