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以及夫妻共有的财产分割方式: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于属于夫妇二人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保留,仍然归属原被告夫妇各自主张管理与使用权。
而涉及到的夫妻公共财产部分,在正式宣告离婚之时,须得经过夫妇双方协商并拥有达成共识的结果之后再行分割;
若因诸多因素导致协商无法实现,法院将会依据公正考虑各项权益(尤其是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另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倘若某一方存在隐瞒、私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行为,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要求其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