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携带的文件清单如下:
需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位离婚当事人照片两张(尺寸为一寸免冠),以及书写要清晰工整的离婚协议书正本。
这份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记录双方均有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还应详尽地说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付事宜的共识与决定。
尤为重要的是,所有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