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母亲未能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不必定意味着她已触犯了遗弃罪行。
然而,要判定其是否构成遗弃罪,必须满足情节恶劣这一前提条件。
所谓“情节恶劣”,通常是指:
由于母亲的遗弃行为导致孩子遭受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因母亲遗弃,孩子处于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困境,甚至不得不沿街乞讨为生;
或者在母亲遗弃后,孩子因走投无路选择自杀身亡;
另一方面,如果母亲在多次接受教育劝诫之后依旧拒绝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致使孩子陷入生命危险的处境;
或者遗弃过程中的手段极其残忍恶劣(例如在遗弃过程中伴有打骂、虐待等行为)等等情况,都可以视为具备“情节恶劣”的特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