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提出注销之前,若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清算工作,那么当公司遭注销之后,其所留下的所有债权债务便应由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负责偿还和处理。
除此之外,如有任何企业法人因解散而需要依法进行清算以及注销手续,在此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应当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来对待。
同样地,如果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就被强制注销,亦应该将涉及到的该企业法人之股东、发起人和出资人视为案件当事人。
《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