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买卖合同纠纷时,各方当事人可选择以和解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合同所引发的争议。
倘若各位当事人不倾向于采用此种方式,或者经过了和解与调解也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有权依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未就仲裁事宜作出明确约定,或者仲裁协议存在效力瑕疵,则应将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之规定,买卖合同乃是指出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而买方则需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