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人出于愤怒而对受害者的衣物进行破坏,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按照法律要求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然而这并不符合犯罪的条件,不能视为定罪量刑。
关于被损坏衣物上留下的指纹痕迹,进行准确判断无疑具有相当大难度,因此,我们建议您在侦查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其他可能存在的线索和证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恫吓或者有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