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或女儿离世之后,且其配偶在向公公婆婆和岳父岳母履行了主要赡养责任的前提条件下,该配偶有权继承公公婆婆和岳父岳母的财产权益。
依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子女都对应负起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
如果丧偶的媳妇(或女婿)向公公婆婆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她(他)就可以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法定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