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借据所设定的最长法定有效期系二十年。
然而,如在借据中已对还款期限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依债务性质划分,该债务的起诉时效将被划分为三个时间段来计算。
倘若在上述特定时限内,债权人并未行使任何请求权,则此债务的起诉时效将会自动终止,而原产生的债权也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可基于该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提出抗辩,以此作为拒绝履行债务的合法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