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则,自诉案例涵盖如下几类:
(1)仅在当事人提出申诉后,法院方可予以审理的案件;
(2)受害人持有确凿证据证明且性质较轻的刑事案子;
(3)受害者持有确凿证据表明,加害者对于本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对此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的相关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