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过程中虽未签订书面借条,仍然具备向法院提请诉讼的资格,然而当事人需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有力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据、收据等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亦或是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知情者的证词等多种形式的佐证材料。
当出借方向法院提交民间借贷诉讼请求时,他们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所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身份,那么持有此类凭证的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法院将予以受理。
若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质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若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则会依法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