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诸法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主要分为立案前财产保全与审理期间的财产保全两大类别;
第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在于当出现状况紧急且若不能及时保全将会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严重威胁时,相关利害人有权在提起正式起诉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
第三点,与其相对应的是审理期间的财产保全这一制度,即当潜在风险存在于当事人一方由于自身原因而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给他人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时,该方当事人可在诉讼进行过程中,自法院收到案件申请之后进行申请;
最后,对于依照法令进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担保,至于诉讼财产保全,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裁定申请人是否必须提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