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过程中应考虑多种因素来进行裁决。
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时,法律规定通常是:
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跟随母亲生活;
若父母双方就两周岁以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达成了一致协议且对此决定不存在潜在危害,可以予以批准;
对于两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方与母方皆有权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而这需要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为原则做出最终判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