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房屋拆迁赔偿的金额设定了以下参考指标:
首先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它们所处环境的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每平米所对应的价值进行相应的金额计算;
其次是用来补偿那些因为被拆迁而丧失临时居所的人们的周转补偿费用,这笔费用根据他们原本的住宿条件进行划分,然后再按照每个月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补贴;
另外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需要根据当地实际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来进行具体的确定。
2、关于房屋补偿费用(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房屋重置费用),它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这个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它们所处环境的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每平米所对应的价值进行相应的金额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被拆迁而失去临时居所或者需要自己寻找临时住所的人们,这个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他们原本的住宿条件进行划分,然后再按照每个月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比如自愿搬到郊区居住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这个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实际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来进行具体的确定。
3、在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时,我们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其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价值,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则是指重新建造同等质量的被拆迁房屋所需的成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