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格式合同中所涉及到的部分免责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当相关一方采取了欺诈、胁迫等恶劣手段或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的境地,使得另一方在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合同;
2.当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其结果直接损害到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3.当合同的签署是为了掩饰某种非法目的,而采用了看似合法的形式进行包装;
4.当合同的履行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
5.当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类型的免责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例如:
1.当免责条款导致了对方人身伤害的发生;
2.当免责条款是由于当事人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从而给对方带来了财产上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