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在明知所持有的信用卡属于伪造的情况下,仍进行持有和运输,或者在明明知道该卡为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时,仍然实施了持有和运输的行为,且涉案数额较大者;
(2)行为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持卡的数量较大者;
(3)行为人利用虚假的身份证件申请信用卡,成功获取卡片并进行使用者;
(4)行为人通过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件申请获得的信用卡等方式,从事相关活动者。
对于那些盗取、收购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实施了第二款所述的犯罪行为,则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