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操作中,建筑工务项目的再转让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承包商未经授权私自将建筑工程进行第二次转包、违反相关法规而将建设工程违法分包出去,或者是无资格的实际施工者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人达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当事人已经获得的非法收益进行没收和收缴。
《民法典》第一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