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鉴于相关案件的证据不充足,事实还不够清晰明了,无法确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且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定。
唯有在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充分,并能够依法确认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对其按相应罪名进行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