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往往被视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适用的法律原则为各占一半的份额;
若不幸进入离婚诉讼阶段,关于财产分配问题便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然而,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只能由当地法院依照相关法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定。
通常而言,当夫妇间必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应当按照双方自行制定的协议来处置;
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这时就需要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具体状况,并遵照保护子女及女士权益的法律原则来做出裁决。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