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发送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商家理应承担相应的补发、替换、退货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当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时,消费者有权依法依规选择退货,或是请求经营者履行置换、修理等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