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证责任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在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了保证责任后的三年内,享有向被担保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2.然而,如果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过程中,主债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那么此时保证人将无法再向主债务人进行追索,在这种情况下,其与主债务人之间并不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