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及损耗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照每平米的固定价格来计算房屋补偿费用。
此外,考虑到临时居住条件,通过对被拆迁房屋住户人数进行月度统计,给予相应的住户补贴作为周转补偿费。
同时,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也会在明确且具体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下,基于特定区域背景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拆建单位需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