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法程序获得
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享有与总公司同等的
权利和义务,并被赋予了签署
施工合同的合法权益。
作为总公司紧密相连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尽管在法律上没有完全独立的
法人地位,但实际上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展开了相对应的商业运营活动。
因此,从公正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分公司在商业活动中的主体资格。
《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