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程尚未结算亦未经竣工验收阶段,那么是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的。
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请求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同时承担相应的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假如胜诉,然而对方依然拒绝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话,作为胜诉方的原告,可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以及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确保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法律诉讼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之内提起,否则将可能失去胜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