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层面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如下规律:
首先,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支付;
其次,如果父母需要承担两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他们所支付的比例将会适度上调,但是最高不能突破月总收入的50%。
再者,针对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抚养费用则需要根据他们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提及的比例进行相应的确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存在特例情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可以适当地提高或者下调上述提到的比例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