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无需如此。
当犬类伤害人类时,它并不会触及到任何形式的刑事犯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就可以对此无动于衷。
作为犬只的监护人,您将有义务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伤害是由于受害者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那么您或许可能不必承担全部,甚至是部分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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