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父母双方出资购置的房产之分割问题有如下法律规定:
若该房产于婚前行事,则应视为赠与其子女个人之物,故其所有权应依照父母双方之出资份额进行划分;
倘若双方父母在此情况下均声明意欲将房产赠与子女夫妇二人,此表示即构成了合法有效之法律行为,该房产便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该房产系在婚后购置,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它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