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导致的离婚诉讼程序,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详细步骤:
首先,作为原告的您需要携带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收集能够证明对方重婚行为的有力证据,然后前往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在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并确认其符合立案条件之后,将会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开庭通知书。
接下来,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法院通常会先进行一次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当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果,那么他们也有可能直接做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