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淫秽相关事宜时,普通的行为人通常会面临行政处罚。
这种处罚通常包括于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期,同时可附加最高达五千元的罚款。
如若所患病症较为轻微,则惩罚可能变为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与低于五百元的罚款。
然而,当行为人明知道自身已经患上了严重的性传播疾病却仍然从事相关活动的话,则将被视为犯罪行为,需要承受刑事责任。
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包括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相应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