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个人购房并共同承担银行还款责任之情形,在面临离婚抉择之际,这所购买的不动产将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予以处置。
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裁定该不动产所有权归属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
与此同时,尚未偿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则被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私人负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所付出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