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欠款未偿付情况的法律诉讼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完备的起诉状、副本以及与案件相关的重要证据;
其次,法院将接收原告提交的上述资料并进行仔细地审查,如果条件符合标准,法院将会正式受理此案并立案;
紧接着,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方知晓,使其有机会作出书面形式的应诉答辩;
继而进入审理阶段,开庭对案件进行全面公开透明的审理;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