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入户登记的权利,在实践中,我们通常会将他们的户籍注册在其母方家庭。
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户口登记乃是我国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之一,因此,即便非婚生子女并非通过正规婚姻渠道诞生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仍应对其负有相应的抚养义务和责任。
作为无辜的受害者,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应当与其婚生兄妹相同,这也符合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上户口的流程: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要准备好《出生登记申报书》、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入集体户的,还需要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携带上述资料到各区各镇街的户籍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