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了交通事故,赶紧拨打报警电话哦!记得要告诉警察叔叔准确的位置和情况,我们可爱的交警叔叔接到消息以后,他们会马上赶到现场处理。
首先就是要关注伤员的情况啦,他们会竭尽全力去组织抢救,让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其次呢,就是为了能够尽快恢复交通秩序,他们会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当然啦,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会对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然后给出一份详细的事故认定书。
如果大家都愿意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交警叔叔也会很乐意地当场为你们的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哦。
最后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那些造成事故的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警告啊、罚款啊、暂时扣留驾照啊、吊销驾照啊或者拘留等等。
如果他们觉得这已经涉及到犯罪的话,那就会立案侦查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