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父母未能承担其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情况,受害方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讼?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一)中的明确规定,此类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享有向其亲生父母追索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此处所提及的“抚养费”,不仅涵盖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开销,同时也包含了教育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等方面,并非仅仅局限于生活费用这一范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