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签署了借款协议,那么这个借贷行为便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负债。
在此情况下,信用卡债务需得到另一方的后续确认,或所负债务必须是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之间就共同债务问题均负有还款之责。
如果夫妻的财产归属各自所有,或是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则应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