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份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其中涉及的定金条款也将随之失效。
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定金罚则仅可适用于合同生效的情况下,当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时,说明其自始以来便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中所包含的定金条款自然也无法发挥作用。
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过错的一方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因无效合同而获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如无法返还,则需进行折价赔偿;
最后,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那么其余部分仍将保持其有效性。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较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尽管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但是由于其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被认定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无效合同并非是指完全未曾成立的合同,而是指那些虽已成立,却因缺乏生效要件,从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同。
在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一)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即该合同并非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达成;
(二)合同各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合同的签订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
首先,其具有违法性,这是指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无效合同具有不履行性,即当事人在签订无效合同之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无需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最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这是因为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对此不予认可与保护。
一旦法院对无效合同作出确认,该合同将具有溯及力,使得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便失去法律约束力,并且此后也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转变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