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解除合同时,我们建议您能够在解除合同书上详细注明如下几项关键信息:
1.首先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等重要的基础资料;
2.然后是明确说明解除合同的缘由和日期;
3.再者是详细列出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哪些权益及需履行何种义务;
4.最后是针对解除合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些特殊事项进行妥善处理。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解除合同书的法律效力,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解除合同书上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或者留下清晰的指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