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最理想的方法,便是尽快、及时地将相关人员逮捕并确保他们接受酒精浓度测试。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由于时间流逝以及其它因素的干扰,想要确定某人是否构成了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驶的事实就变得相当困难。
即使警方能够根据相关人在事故发生前所表现出的行为举止来进行倒查,那么也只能证明该当事人曾经饮酒——然而关于其具体到酒驾还是醉驾的程度,仍然缺乏足够的客观性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