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倒签,是指在订立正式的合同文书前,已由双方合作方按照既定内容实际开展了该项合同项目的运营和实施工作,而后在这一履行过程或项目完成之后才进行后续的签署手续的行为模式。
这种现象多出现在那些与各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的合同项目之中。
而造成合同出现倒签情况的主因则包括了合约承办部门对各类合同管理事宜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企业内部管理的漏洞、各类投资计划设定时间的延后以及合同审批流程所需时间的拖沓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