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种类,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所谓建筑工程合同,即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一方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任务,而另一方则按照约定对完工后的工程进行验收,并且向承担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约。
该类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三方面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建筑工程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而发包人则需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价款的合同关系。
具体而言,建设工程合同涵盖了工程勘查、设计以及施工等多个环节的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