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包租土地的合约应明确列明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详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同时,还需注明租赁土地的具体面积、地理位置;
租赁土地的使用目的及其承包方式;
租赁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方式;
承包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条款的变更与解除条件;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以及针对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等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