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伪劣产品的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广泛意义上的伪劣商品泛指所有在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环节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其质量或性能未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诸多商品;
另一方面,也包括那些未经授权擅自冒用他人注册商标、优质产品标识,盗用认证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等行为,或者是经过多次使用后已经失去原本使用价值的各种物品。
而狭义上的伪劣商品则特指那些被用作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主要目标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