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后,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哪些是夫妇二人共有财产以及个人所有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在离婚环节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而对于那些属于夫妇共有的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需由双方进行妥善商议并做出合理的分割安排。
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诉诸于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权益及维护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作出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