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行绑架的犯罪分子,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适度减轻其刑罚责任,但需严格遵循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在实施绑架之后并没有进行勒索钱财的行为,而是主动释放了被害人;
其次是此类案件发生在亲属之间;
再者就是实施绑架行为的目的仅限于向被害人索要真实存在的债务。
然而,如果绑架者以勒索财物为主要目的,或者将受害人当作人质来进行威胁,那么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