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那个民间借贷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说说哈,就是这个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有个两年的有效期呢。
不过具体怎么算,咱们得细分一下几个情况:
1.如果双方在借条里约定了什么时候应该还款的话,那就从那个日子开始算;
2.如果双方没约定啥时候还款,但是出借方已经提出催款要求并且给了对方一定的宽限期的话,那就从宽限期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
3.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他不会再还钱了,那就从他说这话的那一天开始算;
4.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分几次还清借款的话,那就从每一次还款到期的那一天开始算。
《民法典》里面也说了,向法院申请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哦,当然啦,法律还有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就不算在内了。
所以啊,如果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的话,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共两年。
要是借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的话,那就从履行期限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
如果履行期限都没法确定的话,那就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再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