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履行其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该义务将依法由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司法机关可采取多种方式对住宅进行全面搜查,这其中包括对拍卖品、出售品、扣押物以及银行账户进行查封或冻结等手段。
其次,若被申请执行人仍坚持拒绝履约,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以处以15天以下拘留惩罚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同时强调此类处罚是可以重复实施的。
最后,若被申请执行人在明知法院已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且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