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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7 18:15:09 已帮助10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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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关于离婚时尚未领取产权证的房屋的妥善处理方式如下:
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将不纳入财产分割范畴,仍然归其所有。
反之,如若此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双方有权通过协议决定如何进行分割,倘若未能达成协议,便可向相关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予以裁决。
鉴于法院无法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让当事人享有使用权。
待当事人对上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整所有权之后,若存在任何争议,均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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