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证人是无法被公安机关直接传唤到场出庭作证的。
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利要求证人提供证言。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证人证言:
首先,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发现场直接向证人提问;
其次,公安机关还可以前往证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询问;
最后,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公安机关甚至可以直接通知证人到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