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务人不幸离世,他所背负的债务将由以下特定人士负责承担:
首先,当债务人逝去之际,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必须在他们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为已故继承人清偿债务;
其次,如果债权人并未得到任何遗产的情况下,若原债务有担保人,则应由担保人挺身而出,对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再次,若特定债务源自于夫妻双方共有的经济行为,当债务人去世之后,应由他的合法配偶来承担这笔债务;
最后,若上述三种情况均未出现,那么债权债务关系便会自动终止,无需再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