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中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守约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对方发出履约请求,而不必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在此情况下,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及比例,均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违约金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等等。
至于究竟应采用哪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意愿和决策。
因此,在经过充分协商后,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放弃追究其违约金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